黑白商标富联开户-注册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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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纯文字商标图样规格
商标图样一式6份,图样必须清晰,长宽大于10厘米x5厘米,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6份,黑白商标2份;商标图样方向不清楚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向;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交颜色组合的文字说明;商标有外文的应当说明外文的含义。
二、商标注册为黑白的,用的时候是否可以随意变换色彩
答:您好,商标法规定合法使用商标范围包括:使用过程中不可改变商标标志,只可以等例缩小放大,组合商标不可拆开使用,单个商标可以组合使用,黑白商标可以着色使用,彩色商标不可改变颜色。建议您后期可以再次设计该商标字体,然后另行提出申请,这样通过率很高了,您也就可以合法使用您想要的商标图样了。
三、注册商标时,为什么建议“黑白申请”
你好,根据商标法规定,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否则国家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甚至会撤销注册商标。即商标的使用必须同注册完全一致,如果申请注册了彩色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必须采用与注册相同的颜色或颜色组合;而黑白商标则被视为不限定颜色。因此,申请注册黑白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采用任意颜色,相比而言更为灵活。并非所有商标申请都非得采用黑白商标,主要有如下情况:
1、产品特性需要:如涂料、彩色画笔等,通过彩色商标的展现更能符合产品特性和形成品牌效应。
2、已经在公众心中形成一定影响的标志或人物:颜色的结合已经成为了该标志或人物不可缺少的部分,假设未被注册但极具影响的麦当劳黄色M标志和绿色忍者神龟的形象。
3、还有一点,如果商标本身的设计过于简单,以黑白形式申请注册有可能会被驳回。这种情况下以彩色形式申请可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机率。2014年4月,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fficeforHarmonizationintheInternalMarket,英文缩写“OHIM”)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题为“关于黑白商标保护范围的共同实践做法的公报”的新闻公告。根据本次我们谈的主题,我仅就其中的一点,即“商标的真实使用”和大家做一个沟通。为达成上述共同实践做法,参与的各知识产权局就以下三个对于处理黑白商标而言十分重要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其中之一就是:如果注册的商标是黑白/灰色而使用的是该商标的彩色版本(反之亦然),是否能够构成对商标的“真实使用”?共同实践做法:只要满足下列各项要求,仅在颜色上做出变化并不会影响商标的显著特征:(a)文字/图形要素重合,且上述要素是主要显著要素;(b)色调对比度保持了一致;(c)颜色或颜色组合自身并不具备显著特征;且(d)颜色不是商标整体显著性的主要影响因素。对于是否构成真实使用这一问题,适用于黑白商标的判断原则也适用于灰色商标。新共同实践做法似乎明确了,注册五年以上的黑白商标现在可能面临较大的商标被撤销风险,因为如果商标以颜色方式使用将不认定是该(黑白)商标的使用。我国法条依据:新《商标法》明确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也要在9个月内作出,有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且一年内不予核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
关于黑白商标注册样板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